12月14日,通号工程局集体合同(2017年—2019年)协商会议在局集团本部会议室举行。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内容进行了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是通号工程局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通号工程局签订的一项集体性约定,旨在保障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能的具体体现。集体合同包含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和休假时间、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培训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内容。在协商会召开前,工会通过征集职工代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2014—2016年集体合同作了修订,主要在劳动合同签订、奖惩等方面做了修改,对原先合同的条款做了细化和增补。
协商会上,工会方代表介绍了2014年—2016年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宣读了新的集体合同内容,并就修改和新增内容做了详细介绍。企业方就新的集体合同内容及细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过平等协商,双方就2017年—2019年集体合同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